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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过程中的经典投诉案例解析
发布时间:2015-06-17 11:38 点击:数 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旅游过程中的经典投诉案例解析
    李先生参团赴“新、马、泰”旅游,抵达泰国后,导游小王大力推荐游客观看当地的特色表演,在导游的一再鼓动下,很多游客都报了名。到了现场,众人才知,原来是带有很多色情成分的人妖表演,旅游团里上至70岁老者,下至5、6岁的孩子都坐在观众席中观看,很多游客无奈,只能中途将孩子找借口领出,很多老年人也纷纷走了出来,大家找导游理论,导游却说这就是当地特色。游客们很气愤,回国后一致向质监部门投诉。
 
    评析:游客出境旅游,到了旅游目的地,想更多的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、民族特色,属人之常情,导游应该尽力配合并引导旅游者健康、文明旅游,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做出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。根据《旅游法》第三十三条:“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、接待旅游者,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、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”。《旅游法》第四十一条:“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,应当佩戴导游证、领队证,遵守职业道德,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,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,引导旅游者健康、文明旅游,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。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,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,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,不得诱导、欺骗、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”。根据《旅游法》第一百零一条:“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,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、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,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责令停业整顿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,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、领队证。”
 
    依据上述条款,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对此投诉做出了相应处理。